三春晖暖家风和

时间:2025-03-18    科室:监察室     作者:吴玉洁     点击: 1439 次

摘自纪检监察报(节选)--作者: 罗慕赫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讲好家风故事,引导广大妇女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我国古代留下了许多贤妻良母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们能认知到女性对家庭的巨大贡献,感受到女性用爱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

田稷子母教育儿子非理之利,不入于家

《诗经》中有一首《伐檀》,是伐木工人对不劳而获的贵族的责问。这是《诗经》中的名篇,文字简洁而内涵深刻,我们不妨来看第一段:“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chan)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huan)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伐木工人奋力砍下高大的檀树,将它放在河岸上。风吹河水,泛起波纹。而伐木工人心中也生起了疑问,那些不稼不穑的贵族,凭什么能拿走农夫生产的那么多粮食,那些不狩不猎的贵族,为何他的高宅大院中悬着貆皮?对君子而言,最起码的一条是不能尸位素餐。

《伐檀》共三段,重章叠句、回环反复,每一段只有若干字不同,如第二段的最后一句是“彼君子兮,不素食兮”,第三段的最后一句是“彼君子兮,不素飧(sun)兮”。

先秦时代,《诗经》的功能不只是供人欣赏的文学作品,而是具有一系列相当实用的功能。人们在外交场合中引用《诗经》中的话,委婉表达自己的意思,也在家庭教育中引用《诗经》中的话,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战国时期,有一位母亲的教子言行,令敬佩她的人想起了《伐檀》中的话。田稷子是齐国一位官员,有一天,他给母亲送来了一笔钱。母亲见到后并不高兴,她知道儿子的俸禄有多少,凭儿子的俸禄是绝不可能积攒下这么多钱的。母亲问田稷子钱从何来,是从其他人那里收到的吧?田稷子不敢对母亲撒谎,表示确是下属所赠。

母亲面带怒色,对儿子说道:“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这段话中尤为重要的是“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这四句。义利之辨是君子的必修课,孔子、孟子对此多有论述。君子不是不言利,但要将义置于利之前,而且对于不义之利必持拒绝的态度。田稷子接受下属贿赂,属不义之利,实在不配再称为君子了。

母亲接下来的话更加锐利,朝廷给予田稷子官职和俸禄,他本应“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由此我们能看到在田稷子母的心中一个称职的官员应当具备的操守。但田稷子廉洁失守,不能算是“忠”,他的所作所为与母亲的教诲相违背,不能算是“孝”。母亲不要不义之财,也不要不孝之子。说罢,母亲让田稷子离家。

母亲的话让田稷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万分后悔,他将钱退回给下属,主动向齐宣王交待自己的罪行,要求对自己治罪。齐宣王听说田稷子母的教子之言后,由衷称赞,并免除了对田稷子的处罚。听闻此事的君子,亦称赞“稷母廉而有化”,并引用《诗经》中的话,进一步强化这则故事的教育意义。他们所引用的就是《伐檀》中的“彼君子兮,不素飧兮”,君子无功不受禄,怎么能够贪污受贿呢?

田稷子母的故事,记录在西汉文学家刘向的《列女传》中。这则故事,被刘向安排在此书的第一卷《母仪传》中,与之同传的还有著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刘向在讲完一位女性的故事后,还通过“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为田稷子母写的颂是:“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终不素食。”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