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修订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杜绝和减少疫情发生和传播,切实维护广大病患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现将陪护、探视人员管理规定调整如下:
1、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严禁到其它病房串门。
2、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各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留陪人,原则上一患者一陪人,并严格进行筛选,陪人必须为无发热、无疫区旅游史及接触史的人员,并且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固定陪护。
3、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行陪护。出入病房凭陪护证,做好“一患一陪一证”。非持证人员不得入院陪护。
4、护理人员识别并核实陪护人员身份后,每天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记录。体温异常须立即停止陪护并有专人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规范登记上报。
5、谢绝不必要的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房大楼。特殊科室如ICU、新生儿监护病房等谢绝探视。
6、患者(病情允许)和家属要戴口罩,陪护期间请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病室开窗通风、消毒等。
济阳区人民医院护理部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