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部分病房改造及局部乳胶漆施工采购项目
第一章 询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部分病房改造及局部乳胶漆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总务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预算金额:3.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中标通知后7日历日内施工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通 过 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8:00-11:00。
地点: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7日8: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7日8: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咨询电话:8117270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17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31-81172702
一、说明
1.定义1
1.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
1.2“医院招标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医院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科室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1.3“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询价招标小组经商议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并对询价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1.4“货物”指本询价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除本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进口产品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合格供应商
2.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及能够提供设备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2.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招标有关的费用。
二、询价招标文件
4. 询价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4.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下载了询价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询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询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4.2采购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询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询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询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递交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5.1报价时间:2023年9月27日8:30(北京时间)
5.2地点: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6.响应文件签收
响应文件接受纸质版响应文件。
五、公开报价
7.公开报价
7.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2到现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所投标项目的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
7.3报价1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部分病房改造及局部乳胶漆施工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
二、材料及施工要求:详见招标附件。
三、商务条件
1.交货安装时间:接采购人中标通知后通知后7日历日内供货并施工完成。
2.施工地点:济阳区人民医院东院区。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施工方可自行竞报最长质保期。
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医院
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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